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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00六年全市劳动保障工作,在市委、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劳动保障厅的指导下,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,坚持以人为本、和谐发展,强化就业再就业服务,扩大就业促进再就业;加大职业教育和培训,提高劳动者的素质;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;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,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合法权益。抓重点,破难点,优服务,求实效,圆满地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,取得了显著的成绩,为我市经济发展、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。
一、促进就业和再就业,保持就业局势基本稳定
(一)进一步落实促进就业工作责任制
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,认真实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,强调落实“一把手”责任和对就业再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。市政府将全年就业再就业目标任务下达各县(市、区),并明确了具体的考核办法,出台了《龙岩市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》新一轮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,推动了就业服务工作的有序开展,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就业环境。
(二)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不断健全
在继续做好劳动力市场“新三化”建设、劳动力市场网络建设,提高就业服务信息化程度的同时,把加强就业服务作为工作重点,破解“就业难”和“用工难”。一是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活动,搭建就业平台。春节期间,组织开展了以“进城求职,帮你解难”为主题,送政策、送岗位、送技能、送服务为主要内容的“春风行动”,八月与省职介中心、市工商局联合举办了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服务为主题的招聘会,发放宣传材料20000份,接受现场咨询1000余次,参加求职者1.2万人,进场用人单位200多家,提供就业岗位8600余个,现场达成求职协议4000余人。二是加强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,提高就业率。三是多层次、多渠道拓展岗位对接和山海劳务协作,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和充分就业,通过“走出去、引进来”解决部份县(市、区)的劳动力短缺。四是以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契机,引导企业改善用工条件,巩固劳务协作成果。全市城镇新增就业2.9万人,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.70%,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.97万人,其中“4050”人员6860人,就业再就业的各项指标全面完成。
(三)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援助服务
市政府继续把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作为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,加大再就业基金筹集力度,资金投入政策得到落实,促进就业联动机制得到健全。一是进一步用好用足再就业优惠政策,全市新发放《再就业优惠证》10698本,下岗职工税收减免 9635人,“4050”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13500人、753.2万元,从事公益性岗位享受岗位补贴 491人、31.1万元。全市实现灵活就业人员35691人。二是从人力、物力、财力方面支持社区建设,进一步发挥街道、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平台作用,促进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社区就业。三是通过创业培训和小额担保贷款,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实现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。促进创业培训工作规范化、程序化,实施“1+1群”就业模式,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走上创业之路。全市创业培训人数1909人,小额担保贷款1367.5万元。四是对下岗失业人员开展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,帮助下岗失业人员掌握一技之能,提高就业竞争力。
(四)劳务派遣工作稳步发展
全市劳务派遣工作以扩大政策宣传、强化基础工作、规范运作程序为重点,实现多行业的劳务派遣格局。以增加派遣人数,扩大派遣行业为目标,增加被派遣企业就业服务内容,注重把劳动力市场的职业介绍与劳务派遣有机结合起来,整体推进了劳务派遣工作的协调发展。全市劳务派遣总人数已达43677人,同比增加14463人。
二、加大职业培训,提高劳动者素质
(一)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,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
加大就业和再就业培训力度,提高就业竞争力,全市劳动保障部门培训57999人,下岗失业人员培训13906人,培训合格率达90%以上。
(二)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取得了重大的突破
在各类职业院校全面推行“双证书”制度工作得到有效推进,全市职业学校都建立起了职业技能鉴定站,毕业生鉴定率逐年提高。县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作用进一步发挥。全市组织开展了70个工种的技能鉴定工作,完成鉴定任务27456人,其中初级工17479人,中级工7942人,高级工1832人,技师179人,高级技师24人。
(二)技工学校的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
重点抓好14所技工学校的教学质量管理和提高学校办学层次工作,保证技工学校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。一是支持龙岩市高级技工学校培养高技能人才,高技专业在校生达3230人,占全省50%。二是加强技工学校师资的培养,提高技校教学质量。三是开展技工学校办学督导检查,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。四是做好技工学校的招生。全市14所技工学校招生4644人。
(三)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成效显著
积极落实《2006年全省职业技能竞赛系列活动计划》,会同市总工会、旅游局共同组织“我为闽西发展作贡献”职工岗位技术比赛。龙岩市高级技工学校选派优秀选手参加全国数控大赛,取得了全国学生组数控车床比赛第二名的佳绩。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竞赛活动,在社会中营造了尊重劳动、崇尚技能良好氛围,有效地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。
(四)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,服务“10+3”产业发展
一是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,强化了组织领导。市政府成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、技能培训的组织工作,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。二是制定工作实施方案,明确了工作目标。市政府批转了我局制定的《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落实省、市政府2006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实施方案》,对转移就业培训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措施和要求,将工作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县(市、区)。三是有针对性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,并对农村劳动力资源状况和求职情况进行调查,保证了工作开展的有效性。四是确定定点培训机构,鼓励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,全市共有60家培训机构开展转移培训业务,共培训42184人,培训后实现转移就业29412人。
三、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,加强社保基金监督
(一)进一步做好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工作
一是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面,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。简化办事程序,加强与地税征缴部门的协调,基本养老保险费代收代缴窗口工作更加规范。全市参加养老保险13.77万人,同比增加5.68%,其中窗口办理缴费3.81万人。征收养老保险金29658.46万元,同比增加20%。共审批职工退休2293人,离退休人员达4.49万人,同比增加3.7%;支付养老金36853万元,同比增加25%。二是做好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工作。在2006年春节前完成对40505名退休人员的待遇调整,国庆后对4万多名退休人员和其中70岁以上及高级职称等特殊群体的养老金待遇调整。三是规范完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,以创建社会化管理服务达标社区为中心,,不断提高社会化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。移交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11736人,实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4.38万人,占应管理数的100%,实行社区管理4.23万人,社区管理率为97%。
(二)失业保险运行平稳
切实做好失业保险工作,保障生活促就业,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。建立健全失业保险预测预警报告制度和缴费凭证制度,严把审核关。失业保险参保165689人;领取失业金人数 7588人,同比减少 43%;征收 失业保险金4418.71万元,同比增加12 %;发放失业保险金 1633.77万元,同比减少 32%。同时,加大了失业基金用于培训和职业介绍方面的投入,有效地发挥了失业保险促就业的作用。
(三)医疗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
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医疗管理办法,制定了《关于新增基本医疗定点零售药店、卫生院诊所有关问题的通知》、《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》等相关规定。市本级首批实现全省联网,为市本级转外就医、异地安置、异地工作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诊卡,省内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结算,方便参保人员,已办理异地就医卡2246张。完成年度定点医疗机构考核,扣除不合理支出77.43万元。全市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实施方案于10月1日实施,目前已参加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1.92 万人。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3.6万人,同比增加9.64%。农民工参保人数1.2万人。医保基金收入为26267万元,同比增长16.62%。医保基金支出为19821万元,同比增长15.44%。
(四)深入贯彻《工伤保险条例》,稳步推进工伤生育保险工作
以煤炭、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和进城务工人员为重点,积极推进农民工“平安计划”实施,加大工伤保险扩面征缴力度,全市参加工伤保险10.47万人,同比增加4.49%,征收工伤基金1348.87万元,同比增长27.2%,支付工伤基金906.48万元,同比增长53.38%。其中煤矿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19252人,参保率87%。工伤认定800件,组织劳动能力鉴定26次679人,作出评残结论643人。
采取积极有效措施,推进生育保险扩面征缴,全市参加生育保险7.94万人,同比增加2.06%,征收生育基金560万元,同比增长20.2%,支付生育基金366万元,同比减少1.6%。探索与医疗机构协议管理生育医疗费用的办法,及时做好女职工生育费用结算,保障了生育女职工权益。
(五)规范完善机关事业和农村社会保险工作
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行“一保两制”、“两条通道”、“严进宽出”等政策,为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的改革、人员分流安置后养老保险关系的接续提供支持和保障。全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投保单位1959户,参保人数74136人,离退休人数26328人;基金征收38736万元,同比增加4%;支付养老金40356万元,同比增加7%。
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,探索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思路。新罗区、长汀县、上杭县、永定县农村社保新方案试点工作成效显著,深受广大农民的欢迎,全市新方案参保2496人。收取保费1503万元,同比增加150%。
(六)强化社保基金监督检查,规范基金管理
社保基金严格执行“基金财政专户存储”和“基金收支两条线”管理体制。组织开展社保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建设实施情况、运行效果的自查和抽查,进一步加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,认真做好年度社保基金决算。积极配合地税部门进行基本养老保险费稽核清欠,认真开展工伤、生育保险费征缴稽核,确保社会保险费的应收尽收。全市养老保险书面稽核10.63万人,实地稽核5.67万人,补缴养老基金956.18万元,补缴工伤基金20.71万元,补缴生育基金10.12万元。积极开展社保基金防冒领反欺诈,对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审查,追回冒领企业养老保险金8.69万元。
四、加大劳动工资工作和监察执法力度,和谐劳动关系
(一)做好日常监察和专项检查工作
一是强化日常巡查。市、县两级劳动监察部门共巡查检查企业3378家,职工数15.54万人。监督、纠正246户用人单位补签、续签劳动合同28233份,清退童工3人,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7家,清退劳动者风险抵押金5.29万元,下发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392份、行政处罚3家0.5万元。清理拖欠农民工资1444.35万元,涉及职(民)工10549人。
二是开展好劳动监察专项检查。认真组织开展了“两节”前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大检查,春节后开展了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、打击非法职业中介、劳动用工情况和打击非法使用童工专项检查,较好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。
三是加强投诉举报案件专查。全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建立了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制度,依法受理劳动者的投诉举报案件。受理职工(民工)投诉、举报案件748件,涉及职(民)工8933余人,处理结案725件,结案率96.9%。
四是积极参加“110”社会联动。通过完善工作机制、提高工作效率,加强对易发生群体性事件的企业监控,妥善处置劳资争议,及时处理“110”社会联动办转移的案件,化解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矛盾,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。
(二)大力推进劳动合同三年行动
全面落实《福建省开展劳动合同三年行动方案》要求,全面启动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,推进“和谐工业园区”建设,提高企业与劳动者劳动合同的签订率,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的落实。
(三)开展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用工单位活动
把劳动合同签订、履行,遵守工作时间、休息、休假、工资支付、社会保险的缴交,女职工、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等作为企业诚信建设的基本内容,开展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用工单位活动。
(四)坚持依法办案,加强劳动争议仲裁工作
一是继续抓好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规范化建设。重点抓了标准化仲裁庭建设的整改和完善,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得到加强,条件得到改善。组织了全市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庭审观摩评析活动,组织了14名仲裁员参加省级取证培训,7名仲裁员参加省级换证培训。
二是认真做好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工作。全市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17件,涉及劳动者336人,其中集体争议案件8件,涉及劳动者91人。仲裁裁决59件,仲裁调解18件,其他方式处理的137件,结案率99%。加强劳动合同鉴证,全市共鉴证劳动合同21938人。
三是强化职能建设,提高服务质量。全市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普遍采取职能和人员整合措施,合力抓好企业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,和谐工业园区建设,农民工工资清欠等工作,帮助劳务派遣单位、用人单位、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管理和处理。
五、加强基础建设工作
一是完成了我市劳动保障事业“十一五”发展规划纲要。二是加强劳动保障的宣传工作。重点围绕近年来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出台的促进就业再就业、培养高技能人才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等开展宣传工作。二是实行政务公开。将劳动保障的政策法规、工作业务和工作情况在网站、公开场地向社会公开。三是加强信访督查工作,促进社会稳定。按照分级负责,归口办理原则,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。全市受理信访1650件,其中市级425件,结案率96.6%。积极参与行政诉讼,市级行政诉讼8件。四是加快社保管理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步伐,努力实现与劳动保障核心平台的平稳衔接。完善参保职工在职数据库的管理工作,全面规范数据库管理,严格数据修改审批制度,提高了业务数据的完整、真实和有效性。
六、加强队伍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
把加强队伍建设、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,作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、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措施。健全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,积极创建“优质服务窗口”、“办事公开示范单位”,开展“机关党建服从全局、服务发展”主题活动,积极开展帮扶济困和灾后重建。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,坚持三个文明一起抓,积极创建区级文明单位,推动劳动保障各项工作深入开展。市社会保险公司、永定县劳动保障局被省厅评为先进集体,市劳动保障局被评为信访先进集体。我市劳动保障系统许多工作人员被部、省厅和当地政府表彰。
龙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
二00七年一月十日 |